起重吊装作业,是指使用起重设备将建筑结构、构件或设备提升或移动至设计指定位置和标高,并按要求安装固定的施工过程。这类作业在施工现场经常进行,较易发生危险,导致起重伤害。
因此,为保障起重作业人员及起重作业附近人员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我们特别总结了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希望能为大家的安全加一份保障。
歪拉斜挂不吊
起吊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
超载不吊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吊物捆扎不牢不吊
起吊前应先检查吊物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吊物捆扎不牢严禁起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吊。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吊装有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严禁起吊。
吊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体不吊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活可靠,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严禁起吊。
吊物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吊装作业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吊物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严禁起吊。
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大雨天、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33号苏荷独立艺术园区首层 报名专线:400-0168-883 客服邮箱:2790002970@qq.com服务投诉电话:18816834532
CopyRight 2005-2018. 广东省祥粤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粤ICP备15087219号-1 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3589号
5
消 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