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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2017/12/1
来源:   浏览量:1294次

粤人社发〔2014122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全省各高评委会和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18日至918日。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时间。各级评委会于10月份开始评审工作,1231日前完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各专业组评审于11月前完成,并于1130日前向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三)高级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如下:

1.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间,待《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2.继续开展正高级会计师、广州、深圳和东莞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3.根据国家职称改革的总体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和有关要求进行。非试点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待国家统一部署后再作统筹安排,评审工作通知另行下发。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条件。

1.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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