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五方责任
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建筑工程的具体责任人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首先要追究这五人责任,并且是终身责任。
但是《暂行办法》比较笼统,难以实施,今日住建部发布了《五方处罚细则》,对建筑工程质量追责进行了细化,看那些无良的开发商与施工单位还敢不敢漠视施工质量?
实施细则
第一: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处罚细则
第二:勘察单位质量责任处罚细则
第三: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处罚细则
第四: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处罚细则
第五: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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