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市函〔2017〕3035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切实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号)的工作安排,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我厅确定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为“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一批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请各试点单位按照《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并上报工作信息,有效推进试点的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他非试点单位也应本着提升自身综合实力的要求,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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