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地址顺序:
凡经批准在本市入户的人员,办理登记迁入手续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选择登记入户地址:
1、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并供其居住的房屋;
2、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屋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3、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提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
4、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则允许登记以下入户地址:
(1)工作单位集体户登记入户
(2)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33号苏荷独立艺术园区首层 报名专线:400-0168-883 客服邮箱:2790002970@qq.com服务投诉电话:1881683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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