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考〔2013〕4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13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 2013年7月23日 9:00- 8月12日 17:00,考生可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网站“注册”,填写用户基本信息,注册成功之后登陆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应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 33mm × 48mm ),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100kb之间。考生填报信息一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在打印报名表前认真核对有关报考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 2013年1月1日起 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及考后审核方式。网上交费截止时间: 2013年8月14日 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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