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忽视安全生产教育,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设护栏,工人作业跌落致死,主要负责人获刑。
南京有一位装修工人,在给一个没有护栏的露台铺设瓷砖时,不慎从7楼摔下身亡。后来经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该项装修工程的负责人周某负主要责任。近日,周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鼓楼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6年10月7日,南京某装饰有限公司接了一单生意,给鼓楼区幕府东路的一户毛坯房装修。周某是该项目的经理,也是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他安排薛某夫妇给房子的露台铺设瓷砖。
2017年3月21日,薛某在工作中不慎失足,从7楼坠下,经抢救无效死亡。意外发生后,周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记者了解到,负责人周某明知业主已将露台防护围栏拆除的情况下,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也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让薛某夫妇干活。因此,5月10日,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出具的调查报告中,周某被认定为负主要责任。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周某向被害者家属先行赔付了人民币10万元,家属也出具了谅解书,请求法庭对周从轻处罚。
鼓楼法院审理时认为,周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念在周某是自首的,归案后认罪悔罪,积极赔偿了被害家属的部分损失并获得了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18年3月30日,周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江苏启东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例。
江苏启东某机械公司老板因忽视安全生产教育,未在淬火油池周围设置该有的安全防护栏,酿成员工跌入油池死亡的惨剧。启东法院对高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案作出一审判决,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高某是启东某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管公司安全生产。该公司于2003年2月21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零配件加工、销售和电器修理。公司成立后,高某为方便工人作业,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关于“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中对护栏要求的相关规定,在淬火油池周围设置安全防护栏,导致员工生产作业存在事故隐患。
2017年9月13日凌晨1点许,公司员工黄某在淬火油池周围生产作业时,不慎跌入油温80摄氏度的油池内,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启东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公司淬火油池没有设置防护栏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高某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兼安全员,没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是事故负责人。后高某主动向启东市公安局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该公司支付了黄某的医疗费用,并赔偿黄某近亲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身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明知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仍组织工人生产作业,因而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类似于上述的案例还有很多,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知道造成此类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安全交底、安全意识薄弱,在工人进行作业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并没有做好施工场所的防护措施、没有督促与检查安全生产作业,没有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而作业工人缺乏安全意识与知识,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安全生产不是儿戏,生命也不是儿戏。想要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所有施工管理与作业人员就很有必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而建筑企业需要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除了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外,我国所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就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加强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祥粤教育认为,建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必须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使所有人员充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真正提高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规范化施工、标准化作业、确保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为各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施工作业人员能够真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做到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教育牢牢铭记在心,大大减少施工事故,我校可根据企业需要采取送教上门、校企合作、校校互补的办学形式,为各建筑企业独立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培训。更多事宜请拨打以下热线进行了解:4000-168-883;020-87085982;020-8708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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